疫情期间对于物流企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对于物流企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政策内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主体:包括物流企业和向物流企业出租仓储设施用地的出租方。
关于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优惠政策 问题:此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是否有专门支持物流企业的优惠?答案:有。
资源倾斜与补贴支持京东面向超过27万商家推出多项补贴措施,尤其为湖北商家提供重点支持。对入仓京东物流的商家追加1亿元专项补贴,直接降低其物流成本。YOUMAKER旗舰店作为武汉商家,通过补贴措施在疫情期间实现销售额稳中有升,印证了政策对中小商家的直接扶持效果。
湖北省疫情税收优惠政策
湖北省疫情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如下:增值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减免: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自3月1日至5月底,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低至1%。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时间范围 增值税1%税率的适用时间限定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这是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政府特别推出的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地域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湖北省由于疫情较为严重,因此享受了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即在此期间内免征增值税。
免税进口范围扩大:疫情期间,免税进口范围将有所扩大。 支持复工复产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延长税收减免优惠期限:关于最长结转年限方面,在原先5年的基础上延长3年,即8年。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税务处理
〖A〗、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如下:减征增值税的税务处理:若企业享受的是增值税的减征政策,应按照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为基准进行纳税申报。这意味着,在填写相关税务申报表格时,需根据减征后的税额进行填写。
〖B〗、基本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说明:当企业享受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出,并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科目,以反映企业的经济利益流入。
〖C〗、小规模纳税人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确认免税收入:当小规模纳税人在疫情期间享受到增值税免税政策时,首先需要确认哪些收入属于免税范围。例如,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餐饮住宿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居民日常服务、教育医疗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收入,如果符合免税条件,则应进行免税账务处理。
〖D〗、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确认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这一步反映了企业收到销售款项并确认收入,同时计提应交的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处理: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E〗、生活服务业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方法如下:账务处理 正常销售货物时的账务处理:在销售货物时,按照正常账务处理流程进行,无需特别处理增值税部分。
疫情企业捐赠税务处理
疫情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通过特定渠道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医院捐赠的税前扣除: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同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抗击疫情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优惠: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时,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会计处理 捐赠现金 当企业以货币形式对外捐赠时,按实际支出的金额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 – 捐赠支出贷:银行存款 捐赠外购物资 在2021年3月31日前,因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故外购物资不得抵扣进项。
同样是捐赠,外购和自产税务处理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增值税处理外购物资捐赠:企业将外购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等符合规定的用途,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根据相关政策(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企业捐赠支出涉税处理如下:捐赠渠道的选择与税前扣除资格 企业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首先找准捐赠渠道,并确保所选择的公益性组织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根据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
疫情捐赠物的税务处理主要遵循以下规定:税前全额扣除:通过指定渠道捐赠:疫情期间,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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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疫情期间对于物流企业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对于物流企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政策内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